注意啦!
又有考试要延期了!
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将推迟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6月5日消息:
定于年9月5日、6日举行的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
暂定延迟至年10月底举行。
原定于10月17日举行的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
暂定延迟至11月下旬举行。
全文如下
▼
关于调整年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原定于年9月5日、6日举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暂定延迟至年10月底举行,原定于10月17日举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暂定延迟至11月下旬举行。
关于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时间和相关工作安排,以司法部公告为准。
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
年6月5日
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延期至9月举行
近日,
中国卫生人才网发布了
《关于延期举行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通知》,
年护士资格考试
延期至年9月12-15日。
全文如下
▼
全国护士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延期举行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延期至9月12—15日举行。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不再重新组织报名,其他考务工作安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二、考试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各地根据报名人数、机器数合理安排考试的轮次。具体安排如下:
三、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延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把考试时间通知到考生,积极为考生排忧解难。严格按照《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7号)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年6月1日
来源:司法部政府网、中国卫生人才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责任编辑:郭启迪
审核: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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