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曾经说过:愚蠢的事都不是傻瓜做的,也有部分是聪明人所为。被称作“雨夜屠夫”的林过云就是一位聪明人,而他做了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那就是在杀害女性之后对着尸体拍照,并且将照片送到照相馆冲印。也正是他的愚蠢行为,揭开了一起连环杀人案。
年,香港警方接到有人报案,沙田城门河边发现一颗女性人头和一双手臂。一开始警方还以为是有人恶作剧,将模型当作人头报案。但是当警方赶到现场后,也感到冷汗直冒。之间现场的女性人头和手臂血液早已流干,但是依旧可以清晰辨认出,不是模型。
经过调查发现,这些残骸据来自于不久前失踪的一位舞女陈凤兰。22岁的陈凤兰在夜总会上班,从事不正当的性交易。据她的同事声称,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2月10日凌晨。陈凤兰收工后和朋友喝酒,酒后搭乘一辆出租车,从此就再也没有见到她。
就在警方调查陈凤兰所乘坐的出租车时,有一起失踪案发生。失踪者是31岁的银行职员陈云洁,她在5月29日凌晨下班后就离奇失踪。无独有偶,6月17日又有一位女性被害,同样是在凌晨下班后离奇失踪。
最后一面被害者是17岁的女学生梁惠心,她在7月2日参加完尖沙咀的谢师宴后,搭乘一辆出租车,随后就失去了消息。警方通过这些情报可以初步得出结论,凶手很可能是一位出租车司机,而且经常跑夜班。
不过这个凶手不同于普通的杀人犯,他的手段极其残忍,且与被害人并无恩怨。就在警方积极调查着香港所有人夜班出租车司机时,却突然有了意外之喜。原来是湾仔一家照相馆的员工在冲洗照片时发现,有许多恐怖肢解的彩色照片。
感觉惊悚的员工立刻报警,警方看完之后也觉得非常可以。于是让员工不要惊慌,耐心等待照片的主人来取相片。果不其然,没过多久就有一位年轻男子上门取相片,而他正是27岁的出租车司机林过云,也是这起连环杀人案的真凶。
警方立即对林过云进行的逮捕,并且在其家中搜索出大量有关其肢解尸体并且对尸体侵犯的录像。一时间人证物证俱全,林过云也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
他原名林国裕,自幼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父母的冷淡造就了一个沉默且内心变态的他。作为一个夜班出租车司机,他先后杀害了四名女性。其中第一个受害者陈凤兰被他用电线勒死后侵犯其尸体,然后用电锯将其肢解抛尸。
第二、三个受害者同样经历了相似的遭遇,至于最后一面受害者,林过云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要杀她。只能说林过云的内心已经彻底黑暗,他的变态心理驱使着他犯下累累罪行。因为他犯案时都是雨夜,因此他也被称为“雨夜屠夫”。
对于林过云的判决,在年3月3日就已经下达,法院以谋杀罪名判处其绞刑。但是自年开始,香港便没有执行过死刑,因此林过云最后被改为终身监禁。
从我国当代的法律角度来看,林过云不仅犯了故意杀人罪,还涉嫌构成侮辱尸体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有如下几种情况的属于情节严重行为,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很显然,林过云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同时《刑法》还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林过云数罪并罚之下,应当被判处死刑。
值得一提的是,林过云在入狱后并没有反常表现,他不仅表现得非常冷静,还从无一丝悔意。但是无论囚犯还是教员都不愿意与其接触,据说他身边常年有着一阵阴气,还有人声称能够在他身边看到四个支离破碎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