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惨了!
小伙睡梦中突然被浓烟呛醒
逃生的过程中受伤
全身多处骨折!
到底发生了什么?
谁又该为这事儿负责呢?
近日,厦门湖里区法院
审理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我们先看下事情的经过
↓↓↓
小伙子逃生致多处骨折年6月17日下午
湖里区钟宅社的一幢民房内
租客小郑正在3楼房间内睡觉
傍晚6点左右
房子一层通道发生火灾
熟睡的小郑被浓烟呛醒
据他回忆,当时他赶紧起床出门想跑,但浓烟让他无法下楼,所以他就往楼上跑,情急之下还从楼道跳窗逃生。
小郑当时才23岁
这一跳虽没有危及生命
但腰椎、腿脚等全身多处骨折
并有脑震荡
他住院手术治疗了23天
还进行了长时间休养
根据湖里区消防救援大队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不能排除电动车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火灾。起火的电动车属于租客老陶,事发时,他正好回老家,不在现场。
小郑在身体逐渐恢复后
起诉房东、二房东以及电动车车主
要求赔偿40余万元
被告认为其逃生方式不合理对于小郑的诉求
被告三方都表示很无辜
在法庭上,房东夫妇及二房东均表示,电动车着火之后,十多分钟就扑灭了,其他住户均安全下楼,从一楼另一个出口逃离。小郑已经租住近一年,对楼层走道的情况应该是清楚的,但他却选择从更高的地方跳下,很不合理。
电动车车主老陶称,回老家前,他拔掉了电动车电源、电瓶电源,将车停放在一楼楼道,停放的位置是二房东允许的,他认为自己已经尽可能采取了安全措施。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湖里区法院审理认为
房东、二房东、电动车主和小郑
各方均存在过错
按比例承担赔偿
漫画/刘哲姝
?房东钟氏夫妇作为房产的所有者,没有批建手续,未经消防验收,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依法应对出租房屋的瑕疵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二房东朱女士承租了房屋,并设置电动车停放点,应当预见安全隐患,却没有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存在过错。
?电动车所有人老陶未能提供购买单据、合格证书等,未尽到对自身物品的管理责任,与火灾事故的发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是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也应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小郑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能合理评估当时的火情,选择从窗户跳楼的方式逃生,违反了自身必要的注意义务,依法可以减轻被告的民事责任。
综合各方的过错大小酌定老陶承担35%的赔偿责任
二房东朱女士承担30%的赔偿责任
钟氏夫妇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法院还对小郑的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进行认定,并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共计39万余元。据此,判决被告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支付赔偿。
晚报君网上搜了下
因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每一起都是深刻的教训!
电动车火灾到底有多可怕?戳图感受一下
电动车引发火灾的特别危害表现在两点,即火场温度和*烟。数据显示,3分钟,火温高达千度;30秒,有*气体覆盖整个房间。
电动车起火一般发生在什么时候?超过一半的电动车火灾都发生在夜间充电的过程中。根据过往的案例来看,电动车火灾伤亡事故一般发生在晚上充电时。很多人都是在楼道内充电的,这个时间段往往都是人们熟睡的时候,即使发现了,往往也没有时间逃离。
如何安全地为电动车充电?1、请勿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走道和楼梯间
2、请勿在室内和超长时间给电动车充电
3、请勿使用非原装充电器为电动车充电
4、请勿在电动车周边放置易燃物品或使用明火
一桩桩电动车火灾事故令人咋舌
不由敲响了对电动车使用安全的警钟
电动车安全无小事
大家务必提高警惕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彭菲通讯员:湖法综合网络
编辑:林聿晶值班主编:林燕贞
厦门晚报原创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必究!
标星+置顶厦门晚报
一秒找到晚报君▼
厦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