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份,经舟山交警比对市本级范围的1.8万余辆公车、工作人员私家车数据,共有辆车发生不礼让等四类交通违法行为起,分别比上月下降0.5%和0.2%。其中不礼让斑马线65起,违法停车起,闯红灯起,开车使用手机17起。
另据统计,1月份有21家单位的22名工作人员私家车、10家单位的10名工作人员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达2次(含)以上,相关违法情况已抄告所属单位。请各单位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现将相关违法情况通报如下:
1月四类交通违法行为占比表
特别告知
为加强全市公职人员文明交通管理工作,发挥公职人员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文明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份起将进一步扩大交通违法抄告通报范围:
1、公职人员机动车所有交通违法行为;
2、公职人员酒驾、*驾、无证驾驶及被处行*拘留以上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车损交通事故负主责以上的;
4、发生伤人交通事故负同责以上的;
5、发生亡人交通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
6、公职人员驾驶电动自行车一月内有2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舟山交警
编辑
曦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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