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部署安排,按照《上海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标准》(年版)要求,上海市文明城区每三年开展一次创建复评,上海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本市自年底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年度上海市文明城区创建复评和—年度上海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创建评选工作,并形成拟表彰名单。经市文明委主任会议审核,现对上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3月24日至3月31日。
欢迎广大市民对拟表彰名单进行监督评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3月31日前向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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