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语:年7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个人破产案件公告》称,深圳中院于7月16日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条之规定,裁定批准梁某重整计划,并终结梁某个人破产重整程序。同时还公告了批准重整计划的《民事裁定书》、解除对梁某采取的限制消费行为措施的《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同时通知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以及告知梁某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应当每月向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破产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收入、支出以及债务清偿情况的《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义务告知书》。这是深圳个人破产试点以来审结的个人破产第一案。中国破产法论坛